书法美的表现,不外有“实”与“虚”两个方面。“实”的方面是有形的。它包括用笔、结构、章法等内容;“虚”的方面是无形的,包括神采、气韵、意境等内容。两方面互相依存,相互为用,共同表现出书法作品的审美价值。
   用笔、结构和章法,都是可见的形体。用笔有迟急、起伏、曲折之分,笔锋有正侧、藏露之别,笔画形态有方有圆,还要讲求笔力与笔势;结构有奇正、疏密、违和等法理;章法有宾主、虚实、避就、气脉连贯和行列形式等表现方法。三者之间既区别又相辅相成。
    神采、气韵、意境,都是无形之物,他须要通过有形的用笔,结构与章法加以表现。神采是书法艺术的灵魂,古人评论书法,早有“神采为上,形质次之”的说法,但同时又指出“规矩既失,神则无存”。神采美只有通过形质美才能表现出来。气韵是书法艺术的生命,是形与神之间的桥梁,是表达情性的介质.书法家掌握了熟练技巧,运气达于毫端,以气行笔,点画之间气脉相通,气韵和神采才表现出来。意境也是书法艺术的内在美,包含意境、情调、风度、品格等内涵。他与神采、气韵相比,更偏重于作者主观精神的表现,是更高层次的书法审美内容。书法的意境美是可以通过作品的字里行间确确实实的感触到的。
    书法品评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他与书法创作取反方想向的运动。书法创作是集点画以成字。组字而成篇,从而表现出作品的神采境界;而书法品评的第一视觉印象常常是书作的神采、气韵、再审视它的章法,剖析它的结字,用笔、有书作的意向,而联想到生活中种种事物,作者的创作环境和思想活动,从而领会出作品的美之所在。因此,书法品评的过程,是观赏者的“美的再创造”过程
   
     
     
     
 
作品之一 行书
作品之二 行书
作品之三 硬笔
作品之四 行书
作品之五 隶书
作品之六 行书
作品之七 行书
作品之八 行书
作品之九 行隶
作品之十 隶书
作品之十一 行书
作品之十二 行书
作品之十三 行书
作品之十四 行书
作品之十五 行书
作品之十六 行书
作品之十七 硬笔
作品之十八 行书
作品之十九 行书
作品之二十 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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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辨率:1024×768 2006年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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